“你们当把各项法定继承份额交付给其应得之人;若仍有剩余,则归最近的男性亲属所有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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圣训传述者: 布哈里和穆斯林共同辑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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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于 27 十月 2026 14h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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圣训正文:“你们当把各项法定继承份额交付给其应得之人;若仍有剩余,则归最近的男性亲属所有。”
عَنِ ابْنِ عَبَّاسٍ رَضِيَ اللَّهُ عَنْهُمَا عَنِ النَّبِيِّ صَلَّى اللهُ عَلَيْهِ وَسَلَّمَ قَالَ: «أَلْحِقُوا الفَرَائِضَ بِأَهْلِهَا، فَمَا بَقِيَ فَلِأَوْلَى رَجُلٍ ذَكَرٍ».
圣训解释:“你们当把各项法定继承份额交付给其应得之人;若仍有剩余,则归最近的男性亲属所有。”
先知(愿主福安之)命令负责分配遗产的人,应依照安拉的意欲,
以公正、合法的方式,将遗产分配给其应得之人。应先把《古兰经》中所规定的法定份额交付给其享有者,即:三分之二、三分之一、六分之一、二分之一、四分之一和八分之一。在这些份额分配完之后,若仍有剩余,则应交付给与亡者关系最近的男性亲属,
他们被称为继承余产的近亲男性。
教诲:“你们当把各项法定继承份额交付给其应得之人;若仍有剩余,则归最近的男性亲属所有。”
- 这段圣训是遗产分配中的一项基本准则。
- 遗产中各项法定份额的分配,应当先从享有法定继承权的人开始。
- 法定份额分配完毕之后,剩余部分归属于继承余产的近亲男性。
- 在继承中遵循亲近优先的原则:应当先由关系最近者继承, 因此,若存在关系更近的 如父亲,则关系较远的 如叔父不得继承。
- 如果法定份额已经全部占尽遗产、没有任何剩余,则继承余产的近亲男性不再享有任何份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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بسم الله الرحمن الرحيم
二 15 主马达·敖外鲁月
الثلاثاء 15 جمادى الأولى
حسبنا الله ونعم الوكي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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