伊斯兰 > Zh > 圣训 > 法律界线 > “任何人不得被鞭打超过十鞭,除非是在执行安拉的法定刑罚。”
圣训传述者: 布哈里和穆斯林共同辑录
更新于 27 十月 2026 14h02
先知(愿主福安之)禁止对任何人鞭打超过十鞭,除非是在涉及违抗之事的法定刑罚中。这里所指的,并不是那些由教法明确规定了具体鞭打数量或特定刑罚的情形。其意思是在一般的惩戒性鞭打中,不得超过十鞭,例如对妻子或子女的惩戒。
分类 : 法律(界线) · 谴责的律例 · 教法及其基础
إِنَّ ٱللَّهَ وَمَلَٰٓئِكَتَهُۥ يُصَلُّونَ عَلَى ٱلنَّبِىِّ ۚ يَٰٓأَيُّهَا ٱلَّذِينَ ءَامَنُوا۟ صَلُّوا۟ عَلَيْهِ وَسَلِّمُوا۟ تَسْلِيمًا
真主的確憐憫先知,他的天神們的確為他祝福。信士們啊!你們應當為他祝福,應當祝他平安!
Al-Ahzab 33:56